关于办理水利工程区内企业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推动我区电子招投标及招投标资格后审办法的顺利实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环节,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根据《关于水利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 (余林水水字〔2014〕171号),水利工程区内企业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一、实施对象

总公司注册地为余杭区、参与我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水利专业承包的施工企业,在自愿原则下交纳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

二、办理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工作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额度标准

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按二级及以上50万元/家、三级40万元/家预缴。

四、缴纳办理方式

1.余杭区区内水利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的企业,可以选择保函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

2.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3.采用保证金担保形式的(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担保的期限应为连续担保,担保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担保期满前1个月申请单位应主动申请办理后续手续,期满没有续办的视作未按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4.年度保证金预缴办理要求:各相关单位填写余杭区水利工程区内企业保证金一次性预缴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主项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出示经办人二代身份证),④保函原件。前往余杭区林业水利局207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预缴申请表或年度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保函办理地址:

深圳市桥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107296338(魏厚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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