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申请2021年度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筑〔20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提升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使用效率,维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榕建筑〔2018〕154号文)的相关规定,我局对申请2021年度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外地在榕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对名单中的在榕企业,不论“信用中国”网站或第三方信用报告上有无体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安全事故、违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不良记录,如果事实已存在,或在榕企业及第三方信用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取消该在榕企业的年度保证金,并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9日